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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轩问答


试乘轿车车损人亡 巨大损失谁来承担?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12-18 | 浏览:826次 ]


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今年12我朋友刘某在某4S店购买轿车期间,该4S店提供轿车让他试乘,然而,该轿车刚行驶至4S店门口就因车辆突然失控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车内5人中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该4S店说法,该轿车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突然刹车失灵导致事故。请问:该事故责任该如何承担?

律师解答:

由于该事故系单方交通事故,故交警部门一般会认定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由于该事故系在试乘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的确定,应依据机动车试乘责任的特殊法律规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故按照该规定,试乘人的损失应由提供试乘服务者4S店承担,当然,如果试乘人有过错,也应自行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试乘车辆是否有严重质量问题,可依据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的鉴定意见,如果鉴定意见认为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按照该解释第12条规定,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当事人既可以要求由提供试乘服务者4S店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系质量问题,4S店承担责任后也可以向生产者追偿。目前许多4S店为增加购车者的体验,均提供试乘试驾体验,由于不少4S店风险意识淡薄,在提供该服务时,基于降低成本和方便客户的角度处理,很少有防范风险的措施和手段,同时,由于对国家相关法律了解较少,也导致缺乏风险控制意识。该事件也为如何加强提供试乘服务者风险控制敲响了警钟。

以上法律问题由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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