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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显失公平 我该如何维权?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01-15 | 浏览:899次 ]


调解显失公平 我该如何维权?

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女儿在邻村砖厂打工期间被倒塌的砖堆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该砖厂系邻村村委会开办,也没有办理任何工伤保险,邻村村委会在镇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约定由于没有办理工伤保险,故不进行工伤认定由砖厂承包人一次性补偿4万元,此后承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死者亲属自愿放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在村委会的压力和劝说下我们均已签字,婆家人已签收了补偿款,我们作为亲生父母,觉得该协议实在不公,补偿过低,况且婆家人一手处理,我们至今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你女儿在打工期间被倒塌的砖堆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属于工伤,你们作为死者父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虽然砖厂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但并不影响你有权要求砖厂按照国家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办法支付工亡待遇,如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计算,该补偿数额显然过低,大大低于国家规定的赔偿数额,该协议有显失公平的特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如果你们认为该协议赔偿过低,你有权采取诉讼方式,要求撤销该协议。如果该协议被撤销,你有权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赔付,当然,任何民事纠纷都允许在法律的框架下协商解决,你作为女儿的近亲属,如果认可该补偿协议,也有部分赔偿款应属于你们,婆家人将补偿全部领走的行为是不妥的。

以上法律问题由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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