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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点工受伤责任谁承担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11-01 | 浏览:814次 ]

钟点工受伤责任谁承担

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是一名钟点工,经家政服务中心介绍去给王某家打扫卫生,在擦拭窗户时不慎从二楼摔下,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王某称与我之间无雇佣关系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家政服务中心也说自己无责任。请问我的损伤应由谁负责?


律师解答:

你与王某之间的关系:你为王某提供劳务,由王某按小时计费为你发放劳动报酬,因此你和王某之间为雇佣关系。

你与家政服务中心的关系根据家政服务中心的性质加以区分,(1)家政服务中心为营利性的,收取了你的管理费用,则家政服务中心需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对员工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培训。若未尽到相关的义务,对钟点工在工作中造成损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家政服务中心为公益性的,其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解决业人员再就业或无业人员就业而设置。该类家政服务中心仅为无业人员就业提供信息并介绍,并没有对该类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的义务。故对该类人员的损伤不承担责任。

综上,你与王某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论家政服务中心是何种性质,王某作为雇主都需要对你的损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家政服务中心则根据其性质在责任承担上加以区分,若为营利性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为公益性则无责任。而你本人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家政服务人员,你理应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谨慎行事,因此也应对自身的损伤承担一定的责任。


以上法律问题由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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