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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双倍赔偿吗?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11-01 | 浏览:694次 ]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双倍赔偿吗?

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某被我公司招聘为送货员,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黄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据说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有权索要双倍工资的赔偿,公司非常着急。请问,黄某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仍必须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吗? 赵先生

律师解答: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据此,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关于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立法本意是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适用双倍工资赔偿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用人单位。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通知黄某签订劳动合同,黄某拒绝签订,显然公司没有过错,不符合适用双倍工资赔偿的法律要件。公司不应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另外,黄某拒绝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据此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书面通知黄某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法律问题由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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