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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伤人怎么维权?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10-31 | 浏览:651次 ]

高空抛物伤人怎么维权?

国文律师:

前几天下班回家,经过我们小区B栋楼下时,突然感觉到头被东西砸了,头很痛,用手一摸发现流了很多血。我抬头向上看,想看清扔东西的人,但是已经看不见了。后来在医院检查,头上有较长的伤口,缝了好几针,也花了5千多元了。我感到很委屈,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受伤,却找不到谁是扔东西的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维权?

赵女士

赵女士: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129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该条规定的“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一)损害发生时,证明人不在该建筑物之中;(二)损害发生时,证明人所处建筑物位置无法实施该特定行为;(三)证明人无法完成该行为;(四)证明人实际没有致损之物。据此,我们认为,您可以先找物业,把整幢楼的业主名单弄清,然后报警,由公安协调,或是由物业联系业委会,再由业委会劝说抛掷东西的业主自己出来承认。若无人出来承认,那么是可以请求整栋楼的业主进行赔偿。但是若有业主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是可以排除赔偿责任。其余无法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业主,是应当对你给予补偿。

国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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